为规范经我厅审批许可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我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广东省实际,省教育厅拟定了《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修改建议(请一并注明修改的理由和依据):
1.发送到电子邮箱:gdxwpx@gdedu.gov.cn,邮件标题注明“意见反馈”;
2.纸质件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1710室(邮编510080),注明“意见反馈”;
3.请在下方评论区填写反馈意见并在线提交。
电子邮件及来函请注明“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来函请加盖单位公章。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闫佳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