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协〔2012〕1号
2012年1月8日,王佐书会长在京主持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会议。协会副会长,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协会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出席。
本次会长会议题包括:1.讨论通过《协会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2.各专委会汇报2011年工作及2012年工作要点;3.研究决定协会财务与人事有关事项;4.讨论研究协会内部管理有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王文源秘书长关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1年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的介绍,我会法律事务部、事业发展部、民办教育研究院3个内设机构及我会中小学、学前教育、高等教育及培训教育4个专委会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介绍。与会同志围绕我会各部门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进行了认真讨论,重点对2012年工作要点提出意见及补充建议。
会议认为,2011年我会工作重点突出,认真履行了社团组织职能,与各地方协会、我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团结协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合理诉求,参与国家有关政策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联系政府与学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精心组织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积极组织开展了多项学术交流活动;顺利完成了协会换届等工作。
会议一致同意,我会2012年工作重点及工作思路,要根据教育部总体工作部署和协会章程,在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建设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学术研究、政策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总结宣传民办教育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推动深化民办教育的优质发展和特色办学,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会议研究同意并建议修改《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费征收和管理办法》有关内容:1.第三条,关于我会会员会费标准。由“个人会员会费每年不低于200元;团体会员会费不低于1000元”修改为“个人会员会费每年200元;团体会员会费1000元。” 2.第五条,由原“每年的3月至4月为会费缴纳时间。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修改为“本会第二届理事会任期五年,原则上会员一次交齐五年会费。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缓交或减免。”3.增加第六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协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按期足额交纳会费是协会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会员交纳会费确有困难,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本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依照本会章程可以酌情减免会费。”4.原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条依次往后顺延为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5.第十一条(顺延后为第十二条),由原“本办法经协会2008年5月17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修改为“本办法自2012年1月9日起开始实施。”以上修改意见,将以书面形式征求我会会员意见。
会议还专门研究并决定了以下事项:
1.关于聘任协会副秘书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工作需要,协会副秘书长要实现专职化。会议决定,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金平一同志为协会副秘书长。吴新秋、赵泳、冯政、贺春兰同志不再任我会副秘书长,以后协会原则上也不再聘任兼职性质的副秘书长。
2.关于民办教育研究院和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王佐书同志不再兼任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决定由胡卫同志兼任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季明明副会长不再兼任法律事务部部长,由董圣足同志任法律事务部部长。
3.关于增补常务理事和理事。同意增补海南省谭基虎、曹成杰、曹业科3位同志为我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增补黎当贤、劳永举、谭漫书、席小琴、袁伶俐5位同志为我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4.关于协会领导机构经费资助。会议讨论决定了当选本届理事会副会长、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民办教育机构对协会给予经费资助的有关事宜。
会上,王佐书会长结合大家意见,就我会2012年工作强调指出:
第一,要加强组织建设。在加强我会自身组织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推动尚未成立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的陕西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省级民办教育协会。
第二,组织并开好“1+5”个经验交流会,提高会议质量。我会将以“改革、质量、特色、经验”为主题,于11月在温州召开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教育经验交流会暨2012年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还将分别组织各领域的经验交流会。
第三,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协会网站和会刊工作。
第四,加强秘书处工作。秘书处要增加专职人员,落实新的办公地址,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倡导发扬我会“三思二律二十四字”办学传统。“三思二律二十四字”即民办学校要体现教育家思想、企业家思想和战略家思想“三思”联合办学,民办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律“二律”,“遵循教育规律,贯彻教育方针,优化教育方式,追求教育质量”二十四字是民办学校必须认真落实的基本要求。
出 席:王佐书、胡大白、于 果、于松岭、王玉芬、王志泽、王琳达、任 芳、刘 林、牟阳春、许志忠、张杰庭、李孝轩、陈登斌、金秋萍、季明明、林腾蛟、俞敏洪、徐万茂、秦 和、谢可滔、周延波、黄新茂、王文源、郭福昌、郑增仪、周南照、章家祥
派代表出席:孙珩超、宋作文、李书福、胡 卫、曹勇安
请 假:胡建波、李学春、李宣海、黄 藤、周星增、陈 宇、王庆林、吴志清、张剑波、黄纪云、廖 鸿
记 录:魏君兰
主题词:协会 会议 纪要
主 报: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管理处
名誉会长、总顾问、顾问、法律顾问、会长、监事会主席、副会长、
监事会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
抄 送:协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 印发
共印 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