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允漷:加强校外培训材料管理 落细落实国家“双减”政策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浏览: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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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央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的工作部署,教育部于近日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强调要严格管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确保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办法》的出台使得校外培训材料的管理变得有据可依,为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提供了重要的突破口。
一、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外培训材料管理的必要性
培训材料是培训的内容载体,也是评估培训的重要依据。校外培训材料是经审批登记的培训机构自主编写或选用的学习材料,集中反映了机构的培训理念、目标定位、内容选择和教学进程安排;是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校外机构培训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超标、超前、超界学习,是否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依据。
培训材料是价值负载的,必须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培训材料集中呈现了培训内容,体现了培训机构的育人理念和目标定位,本身就具有价值负载性,而不是价值无涉的。作为我国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的组成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材料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当前培训材料存在着诸多乱象,严重影响到“时代新人”的培育。校外培训本应作为为国育才、为党育人的“补充”力量,但当下的培训材料乱象丛生。如内容越界、难度超标、实施超前,忽视国家课程标准,应试教育倾向严重,部分材料还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等等,危及了学校教育制度的正常运行,有悖于党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二、在细与实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材料的全程管理
为保证培训材料的质量,必须落实、落细相关措施,强化培训材料在编写、审核、选用、备案等环节的全员、全程管理,压实各自责任。
编写。严格把控研发人员的资质,确保其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国家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具备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与工作经历。在内容选择上须遵循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确保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审核。建立内外部双审核机制,培训机构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以高标准组建材料审核队伍,确立科学的审核工作流程,实行编审分离。对内容违规,特别是出现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歪曲历史的培训材料予以一票否决,重点打击。
选用。规范校外培训材料选用程序,机构应组织专门人员论证备选材料的科学性、思想性与适宜性,不得选用未经审核的培训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执行。
备案。建立完整的备案制度,所有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均需存档保管不少于3年,以供有关部门备查。同时,材料编写研发人员信息也须向教育部门及时提供备案。
三、创新管理机制,确保校外培训材料的“提质增效”
鉴于校外培训材料管理的长期缺失,经验储备不足,需要创新管理机制,以促进培训材料的“提质增效”,有效支撑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
建立校内校外联动机制。校外培训应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学科类培训材料要严格遵循国家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的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材料也要遵循育人规律、助力孩子健康成长。校内校外需要在“协同育人”的理念下加强联动。
提升培训机构材料研制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规范管控的同时,也要加大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可组织校外培训机构的材料编审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研修活动,帮助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准确理解政策、提高培训材料质量。
推动“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校外培训材料是培训机构的“课程纲要”,是育人的专业文本。各级政府应探索建立专家支撑机制,推动相关专业力量积极参与培训材料管理、研究工作。
搭建智能化的社会监督平台。加强校外培训材料管理还应注重搭建“第三方”的智能信息平台,收集社会、学校、学生及家长各方的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与监督,提供反馈路径,确保培训材料的管理工作合规、有序且长效。(崔允漷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杜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