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办教育协会
2006年1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出台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今年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有关精神,向民办高校派驻党组织负责人(政府督导专员)十周年。为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改进不足,广西高校工委组织部、广西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广西民办教育协会,于2017年3月联合组成调研组,开展对我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进行调研。调研以查阅材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经综合研究,听取有关领导、专家意见,形成了本报告。
一、广西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颁布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民办高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民办高校党组织在保证方向、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提出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六点意见,要求各地党委组织部门、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民办高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2007年7月,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选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印发,《意见》要求:一、规范民办高校党组织设置,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职责;二、加强民办高校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三、着力抓好民办高校党务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四、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五、维护民办高校安全稳定;六、切实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办法》明确要求选派的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民办高校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参加学校董事(理事)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符合条件的民办高校决策机构和行政机构中的党员,可按有关规定进入学校党的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
自2007年起,自治区高校工委每年下拨每校5万元的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指导民办高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建立分层分级管理机制
按照“分层选派、分级管理”的办法,民办本科高校和办学规模较大的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由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选派,其它民办高职院校由所在地市委组织部选派。党组织负责人主要从公办本科高校熟悉党务工作的后备干部中选派,选派的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的人事关系留原所在单位,工资待遇由原所在单位按人事部门的规定发放,工作津贴由原所在单位按同级别人员标准发放。所在的民办高校不再发放工资、津贴和其它各种形式的补助。
(三)建立工作汇报和交流机制
1.建立党组织负责人岗位培训制度。十年来,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20多次,不断提高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2.建立党组织负责人工作报告制度。分述职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述职报告每年一次,根据工作职责要求,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报告;重大事项报告随时进行,针对学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急需解决的重要事项及时报告。
3.建立党组织负责人学习交流制度。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项考评调研、赴先进省份学习等形式,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工作难点,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自治区高校工委还建立了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搭建党组织负责人交流、沟通平台。
(四)建立公民办结对帮扶机制
由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的派出高校与派往的民办高校建立党建工作结对帮扶关系,开展对口协作和帮扶工作。1.促进学校领导重视帮扶工作。成立对口帮扶领导小组,制定帮扶方案;2.立足学校需要帮扶。进行校级和院(系)级实质性对接,促进师资培养、教学评估、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等校际交流与合作;3.立足长远进行帮扶。公办高校对口民办高校签定帮扶对口协议,使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帮扶长效机制。
(五)建立健全党组织负责人评估机制
为使党建工作有成效,自治区高校工委建立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办高校年度检查,把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作为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提高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水平。
(六)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建立由自治区高校工委牵头抓总、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业务主管、广西民办教育协会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三位一体、共同负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机制。
二、广西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现状
(一)总体情况
全区共有普通高等学校78所,其中民办高校22所(含独立学院8所),对已成立的民办高校,按要求组建了学校党组织,派驻了党组织负责人;对新成立的民办高校,按照“党组织和学校行政组织同步组建”的原则,及时建立了党组织。
民办高校建立党委的有19所,1所建立党总支,2所建立党支部,实现了党组织全面覆盖。在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上,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由自治区高校工委批准并管理;另一种是独立学院党组织隶属于主体学校。
(二)取得的成绩
1.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认可
从2008
年开始,自治区高校工委指派广西民族大学等公办高校干部到广西外国语学院等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政府督导专员),到目前已经派驻两批。广西外国语学院两任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带领着党委班子与行政班子相互配合,严格履行职权,结合本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在思想建设、班子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稳定安全等方面进行探索,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6年9月,国家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以“用脑想事、用心做事、用力成事”充分肯定该校的党建工作。
南宁学院党委围绕学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办学实力、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稳步提高。2013年学校被教育部遴选为“国家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高校”。
多年的实践证明:加强党建工作可以有效保证办学的政治方向,依法依规办学;
可以最大限度地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和关心他们的正当权益,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热情;
可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推动学校良好发展; 可以引领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可以发挥组织保障和民主监督作用,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等等。
2.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我区指派督导专员担任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已十年,民办高校党组织实现了全覆盖。以南宁学院为例,学校经南宁市委组织部批准建立了党委,2007年起,学校党委逐步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立和党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二级学院设立党总支,党总支下设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在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凡有3个以上正式党员的均成立党支部,不够3个党员的部门与业务相近部门成立联合党支部;二是规定各二级学院、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是党员的,同时担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三是配备了专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学生党支部书记派教师党员担任。同时,按照“选优提青”的原则,配强配齐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基本形成了老中青结合、经验与创新互补、精干高效的总支书记队伍。
3.党建工作制度日益完善
《若干意见》第六项第十九条指出,要不断完善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协调决策机构、行政管理机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健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保障体系,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必须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和场所要有保证。上级党组织在党费使用上,要对民办高校给予支持。
从调研的对象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广西英华国际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培贤职业技术学院等的党建工作实践来看,这些高校党委坚持不懈抓党建,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校党委明确指导思想和办学方向,结合学校特点,完善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将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多次进行专题研究。
4.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果显著
我区民办高校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精心组织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广西外国语学院易班建设获得“2016年广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工程项目”两项立项,在易班平台上由党校组织党的知识周考属全国高校首创,并在全区高校中推广。2012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党委实施“扶贫支教”工程,向天等县、田阳县等贫困地区派出扶贫支教学生800多人次,受助小学生累计达5000多人。2017年,学院承担“姚基金”希望小学篮球赛广西区内50所小学的支教任务。通过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对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增长才干,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广西民办高校在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屡获大奖。在第二届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广西外国语学院党委和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党委的两项成果荣获二等奖,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党委和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党总支的两项成果荣获优秀奖。
5.高校安全稳定,校园建设和谐
十年来,党组织负责人坚持把民办高校的安全稳定作为重要职责,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全区民办高校十年没有发生过重大的安全事故。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有待深入
调查发现,一些高校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精力、经费投入不足,党建工作体制还不够顺畅,学校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总支、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到位,工作质量不高,一些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处于一般化状态。
2.党组织工作定位难把握,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在问卷调查中,一些党组织负责人认为党组织在学校“作用难发挥”,
“党员活动难开展”。从座谈会以及述职评议会的情况看,一些学校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的切入口和结合点问题还没有重大突破,党建工作往往处于自转状态,个别学校存在被边缘化的情况。有的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反映,党组织在学校不处于决策层,其职责、权限、任务不统一,在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干部任用、学校职工在民主权益等方面对行政决策层引导监督比较难,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难以体现。特别是部分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没有进入董事会,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没有言权。
同时,由于民办高校的举办者来自不同的社会背景,投资办学的理念和思想基础的差异比较大,对党组织所持的心态也不同,给学校党组织的稳定和党组织在学校的地位、作用发挥和党建工作的开展也都产生着直接和重要的影响。
3.党务干部兼职多,党务干部队伍力量薄弱
从总体上看,民办高校比较注重成本和经济效益,人员精简,兼职现象比较普遍,反映在党建工作方面,党务工作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加之待遇和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党员和党员干部的流动性较大。据统计,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在两年中发生变更的有6人,占总数的30%。从变更的时间看,长短不一,但未按党章规定任期提交变更的占了多数,最短的任职半年不到。从变更的方式看,大都是由于本人主动提出辞职,其原因一般是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意见不和或与兼职过多、工作负荷过重有关。同时,党建工作的基础条件比较薄弱,党建工作的体系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加之“打工”、“雇佣”思想和临时观念的客观存在,党务工作者的水平和党建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4.党员发展存在一定问题,党组织自身建设亟需加强
调研中,不少同志反映,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往往只面向学生,而忽视了在老师职工中的工作。而在学生党员发展中又面临许多新问题,主要是从培养到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一般都到了离校时间或在校外实习,根本参加不了组织生活,造成了有些预备党员学生毕业后转正找“娘家”难,客观上也影响了新党员的质量。也有的民办高校党组织反映,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进展缓慢主要是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学校不能自主开展党建和发展党员工作,严重影响了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积极性和学生党员的发展。
5.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
调查发现,有37%被访者的认为“形式单一,多数情况下都是开会”。这说明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缺乏吸引力,其原因是在具体的党建工作开展过程当中,对党组织活动形式缺乏创新意识。
三、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建议与对策
(一)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贯彻“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各级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选好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民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切实维护民办学校和谐稳定。”不折不扣的把“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不仅强调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而且要对民办高校党的建设的地位、职能、内容以及工作机制等作出全面规划和布置。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民办高校一般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体制与公办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所不同,因此学校党组织的正确定位是首先必须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要把进一步推动党组织负责人进入董事会作为参与决策的重要途径。
同时,要加强对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有效监督作用的探索。目前在这方面的工作力度正在逐步加大,包括加强对工会的领导,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把党建工作列入主管部门对民办高校的年检和考核指标,并直接与教学评估、文明单位评选和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等挂钩。
(三)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是民办高校党组织的首要任务,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国内局势纷繁复杂、各种意识形态
相互渗透的大背景下,更要加强和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用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理论课等宣传阵地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抓好校园新媒体阵地建设,开展好校园文化活动,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抓好学校教室、寝室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到教师的日常管理中,将师德师风评价作为教师评优评先以及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要求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要恪守职业道德,自觉为人师表,不能讲更不能做有违师德的话和事,要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
(四)创新工作,积极探索“党管干部”的实现方式
要从民办高校的实际出发,干部配备应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和行政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学校董事会和行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也可以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这一模式有利于党政领导班子之间及学校领导班子与举办者之间加强沟通,互相配合。二级院系党组织书记的人选也应注意与分管工作相协调,使学校呈现出同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态势。
从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出发,不仅要思考如何从加强教育培养入手,努力提高民办高校党组织干部的整体素质,还要思考如何建立挖掘公办高校和社会上的优质资源,主动引入高素质党务干部的机制。为保证民办高校党组织干部、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的相对稳定,并能有效发挥参与决策和监督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上级党组织委派在职的党员干部、退休党员干部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党员到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委派和管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动权主要在上级党组织,而不是学校董事会,较好地明确了党组织负责人的身份归属问题。我们认为,实现这种机制,必将大大增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发挥作用的动力,从而推动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党务队伍
把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抓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选拔培养、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选优配强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按照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建工作,懂教育善管理、有奉献精神,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的标准来选拔,为民办高校党组织选好领头羊。
(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
做好党建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是保障,要适应民办高校的管理与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党组织制度,使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到有据可依,有法可循。面对民办高校党建经费不足的情况,积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将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积将学校党员缴纳的党费全额返还给学校党组织,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做法,使民办高校党组织真正有钱干事。
(七)加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党组织活动场所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活动和集中学习的主要阵地,是党员开展组织生活的主要载体,没有活动场所,必然会影响到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的效果。民办高校要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供必要条件,使民办高校党组织真正有地方干事。
(八)加强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在党员发展过程中严把关口条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坚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严格守纪律讲规矩。号召广大党员同志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日常学习生活、师德建设和一切社会活动中起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用实际行动在自己的岗位和本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九)积极创新党建工作平台
民办高校要注重“互联网+”的工作思维,积极搭建新兴工作平台。如何面对新兴媒体带来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新挑战和新机遇,并将其转化为有利手段,成为高校党建工作的新内容。新的变化要求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者必须正视问题,主动迎接信息化、网络化的挑战,大胆探索将现代化科技成果运用于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逐步丰富党建工作平台,使党建工作与信息科学等新兴学科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