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2月02日 来源: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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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委会、各工委、各区民办教育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国和重庆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上级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各专委会、各工委、各区民办教育协会、各会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按市教委要求细化制定相关防控措施,不折不扣的抓好贯彻落实,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会员单位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发挥各专委会、各工委、各区民办教育协会、各会员单位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二、严格按照中国疾病防控中心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做到正确认识、做好防护、维护健康。

       三、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作好不举办聚集活动。各专委会、各工委、各区民办教育协会、各会员单位原计划近期组织的集中考察、参观、讲座、研讨、培训等人群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或推迟举行,并做好工作预案。

       四、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引导师生科学正确对待疫情,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室内常通风,不去人群聚集场所,自觉停止一切走亲访友活动。

       五、发挥好协会理事会理事的作用。积极参与所在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做好自身防护,起好带头作用。

       六、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延迟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及时调整开学时间,做好相关准备。认真组织线上教育,切实加强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开学预案,更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各会员单位学校,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允许线下开课的时间执行,一律不得提前。

       特此通知


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

2020年2月1日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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