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华:关于多管齐下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建议

时间:2019年03月11日 来源:四川国弘现代教育投资公司 浏览: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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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持续深化,广大中小学在 “减负”“增效”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孩子们的书包轻了、校内作业少了,公办学校放学时间甚至比幼儿园还早。然而,校内课业负担向校外转移成为普遍现象,造成“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学校减负家庭增负”。各种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班、培优班、兴趣班大量出现,超纲教、超前学成为常态,报班费用日益高涨。在课外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一方面是环境优美的校园、大量闲置的教室,一方面是居民楼、商场写字楼挤满了参加培训的中小学生,既造成资源浪费,也构成安全隐患。

      因此,这种“减负”是畸形的,学生负担没有真正减少,反而连带增加了家庭教育开支,给家长和孩子都造成新的“负担”。不可忽视的是,校外培训机构“有行业,无行规”“有教师,无资质”“有教学,无标准”的状况已成行业弊病。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归结为四个难题:一是“起跑线难题”。面对升学压力,广大家长生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都希望“抢跑”,而一些优质学校也以各种变相考试选拔学生,进行“掐尖”,使得参加课外培训成为越来越多家长的选择。二是“三点半难题”。小学的孩子三四点钟就放学了,而家长这时候都在上班,面对接送孩子的现实问题,很多家长选择交给了校外培训机构托管。三是“接私活难题”。一些公办学校的教师甚至是公办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课堂不讲课外讲,诱导、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培训。四是“找不到娘家难题”。校外培训作为一个新兴的教育市场,存在着监管主体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行业标准缺位等问题,阻碍了行业规范发展。

      校外培训不应成为应试教育的助推器,更不应成为家长和学生负担的增压器,而应成为我国实施素质教育、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有益补充。任由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将大大弱化我国义务教育的主体育人功能,增加家长学生负担,也不利于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建议:

       一、改革评价机制。推动基础教育从看重“育分”转向育人,落实全面发展理念。深化初、高中招生改革,全面推行学业水平考试,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和考试内容,更加注重和强化对能力的考查,以“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大学的主要录取依据。

       二、开展课后服务。以学生自愿、公益普惠、成本分担、合理取酬为原则,鼓励支持中小学通过公开招标,引进第三方课外培训机构有偿租用中小学校校舍和场地资源,聘用本校教师或校外合格师资,为本校学生提供课外艺术、体育、科学、手工艺等综合素质课程和托管服务。

       三、加强行业审批和监管。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教育、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对于实施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教育的学校或机构,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政府的审批,此类机构的教师应具有相应资质。开展在线教育的机构,应当由所在地的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教育主管部门应依法取缔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

       四、净化师德师风。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促进学校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持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让学生在学校“吃饱吃好”。杜绝公办教师在校外有偿补课行为,一旦发现,应脱离公办身份。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四川国弘现代教育投资公司董事长)



责任编辑:郭  宝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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